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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
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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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備註
上課日期:12月4日與12月4日計2日 一、營建署核准辦理。 二、開課前7天將以簡訊通知上課教室(開課第一天請於08:00~08:20報到) 三、開課當天需繳交資料:1.身分證影本。2.登記證影本。3.2吋脫帽照片1張(背後請寫上姓名) 四、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該節視同曠課。 五、講習人員需親自參訓,如有代理上課情事,撤銷參訓資格,且3年內不再受理報名參訓。 六、依營建署規定需於開課前20天,將學員名冊報備查,敬請務必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程序。 七、報名完成順序以繳費順序為主。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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