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介紹
視覺排版設計師為近三年設計產業最缺乏的職缺,此類人才在專業能力上須擁有「概念視覺設計」、「設計整合」、「設計企劃」等能力,才能符合各設計服務公司在招募人力時所優先考量的條件。本課程著重於建立個人視覺排版傳達之概念,提升個人影像處理與數位軟體之技能,以實務、就業為導向,使學員具備視覺創作之能力。
教學內容
1.產業趨勢分析 6H
2.設計概論 9H
3.色彩學與色彩計畫 12H
4.行銷企劃實務 28H
5.平面基礎設計 56H
6.向量創作設計 63H
7.創意字型設計 15H
8.包裝設計實務 18H
9.商業攝影與綠色海報設計 28H
10.CIS實務設計規劃 14H
11.提案簡報製作 18H
12.專題製作 56H
13.整合排版與輸出 28H
14.共同科目/專題演講 9H
優惠辦法
【訓練費用】: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或自願性失業勞工(政府全額補助)
(二)特定對象之失業者(政府全額補助)
1、獨立負擔家計失業者(含家庭暴力被害婦女)
2、中高齡失業者(年滿45歲至65歲)
3、身心障礙失業者
4、原住民失業者
5、生活扶助戶
6、更生受保護人
7、長期失業者
8、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失業者
9、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10、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11、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失業者
12、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13、因天然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14、中低收入戶
15、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勞工
16、自立少年
17、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失業者
18、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者
19、逾65歲者
(三)自行負擔費用(5,547元):一般國民之失業者、或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得檢附「無工作切結書」,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應自行負擔招生簡章所列個人訓練費用之20%,因固無法參訓,得於開訓前申請退還所繳費用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之半數;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不予退費。
【註】參訓者在開訓後3日內,如檢具上述特定對象之身分證明文件,經本單位初審符合者,得先免繳自繳費用,由本單位函報主辦單位複審,如日後與主辦單位審核結果不同者,參訓者應再補交自行負擔招生簡章所列個人訓練費用之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