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介紹
為協助失業者於最快時間內取得實用之就業技能,並使各公司企業迅速獲得優秀人才,故針對科技發展現況並配合產業升級,施以密集專精訓練,期能成為企業需求之專技人才。
教學內容
產業趨勢分析 7H
印前與輸出 14H
品牌設計概論 18H
提案簡報技巧製作 21H
色彩學與色彩計畫 14H
專題製作 81H
行銷企劃實務 28H
影像處理實務 49H
向量創作設計 54H
字體設計 21H
包裝設計實務 35H
商品攝影實務14H
數位排版設計 28H
共同科目/專題演講 15H
教務管理規定 1H
優惠辦法
【訓練費用】: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或自願性失業勞工(政府全額補助)
(二)特定對象之失業者(政府全額補助)
1、獨立負擔家計失業者(含家庭暴力被害婦女)
2、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3、中高齡失業者(年滿45歲至65歲)
4、身心障礙失業者
5、原住民失業者
6、生活扶助戶
7、更生受保護人
8、長期失業者
9、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失業者
10、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11、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12、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失業者
13、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14、因天然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15、中低收入戶
16、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勞工
17、自立少年
18、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失業者
19、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者
20、逾65歲者
(三)自行負擔費用(5,517元):一般國民之失業者、或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得檢附「無工作切結書」,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應自行負擔招生簡章所列個人訓練費用之20%,已報名繳費因故無法參訓,得於開訓前申請退還所繳費用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之半數;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不予退費。
【註】參訓者在開訓後3日內,如檢具上述特定對象之身分證明文件,經本單位初審符合者,得先免繳自繳費用,由本單位函報主辦單位複審,如日後與主辦單位審核結果不同者,參訓者應再補交自行負擔招生簡章所列個人訓練費用之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