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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E產品設計班

政府補助80%~100%學費
地點
台北建國
日期
2008/03/26

2008/06/13
總時數
0hr
時間
~
08:00~18:00
原價NT
目前最惠價
政府補助
師資說明

文化大學專、兼任教師,兼具理論及實務經驗導向。

文化大學專、兼任教師,兼具理論及實務經驗導向。
課程介紹
受訓學員可從事Pro/E應用產業,課程內容符合業界設計需求,讓你加入產品設計師之行列!
教學內容
1.產品設計美學與色彩概論-28H
2.材料科學與製造程序-30H
3.產品生產流程設計與管理-21H
4.產品設計基礎操作與建模-61H
5.產品造型設計實務-60H
6.圖學與設計概論-28H
7.設計表現與技法運用-28H
8.電腦輔助立體製圖檢定輔導-70H
9.產品設計製造整合-18H
10.工程圖設計與輸出-28H
11.產品提案與簡報技巧製作-18H
12.專題製作-87H
13.3D列印設計與輸出-7H
14.共同科目/專題演講-15H
15.教務管理規定-1H
優惠辦法
【訓練費用】: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或自願性失業勞工(政府全額補助)

(二)特定對象之失業者(政府全額補助)
1、獨立負擔家計失業者(含家庭暴力被害婦女)
2、中高齡失業者(年滿45歲至65歲)
3、身心障礙失業者
4、原住民失業者
5、生活扶助戶
6、更生受保護人
7、長期失業者
8、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失業者
9、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10、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11、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失業者
12、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13、因天然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14、中低收入戶
15、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勞工
16、自立少年
17、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失業者
18、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者
19、逾65歲者

(三)自行負擔費用(6,883元):一般國民之失業者、或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得檢附「無工作切結書」,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應自行負擔招生簡章所列個人訓練費用之20%,已報名繳費因故無法參訓,得於開訓前申請退還所繳費用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之半數;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不予退費。

【註】參訓者在開訓後3日內,如檢具上述特定對象之身分證明文件,經本單位初審符合者,得先免繳自繳費用,由本單位函報主辦單位複審,如日後與主辦單位審核結果不同者,參訓者應再補交自行負擔招生簡章所列個人訓練費用之20%。
適合對象
歡迎對工程繪圖、工業設計、機構設計、模具設計、產品設計與工程研發有興趣者報名參加!
其他備註
主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北區職業訓練中心
培訓單位:中國文化大學
上課地點: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甄試地點: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1F公告

一、報名方式說明:
(一)報名日期與時間:自即日起每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10時00分至下午05時00分受理報名,報名至103年5月6日下午05時00分截止。

(二)報名地點: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1F服務櫃台

(三)報名方式: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請攜帶委託書及報名文件)、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報名後,仍需至現場報名及繳交報名文件。

(四)報名繳交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影本)、開課前一個月內申請之勞保明細表(影本)、1吋相片2張,,具「非自願離職身分」者必須繳交「職訓推介單」,具「長期失業身分」者必須繳交開課前一個月內之申請「求職登記證明文件」
**資料不齊或欠缺者,基本資料審查(25%)分數以最低分計。

【註1】報名民眾請攜帶「身分證、勞保明細表」(正本)由本單位現場查驗。

【註2】具特定對象身分之報名民眾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供查核,未提供者之「參訓歷史、參訓身分、失業期間」三項基本資料以最低分列計。

【註3】未錄訓之報名民眾所繳交之文件資料,請於錄取名單公告後7日內於上班時間親臨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1F服務櫃台辦理取件手續,逾期銷毀,恕不保留。

二、甄試方式說明:

【免試入訓】: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身分者,需至本局所屬就業服務中心各站(檯)適訓職類諮詢並取得「職訓推介單」(免試正取)報名,名額為每班次招訓人數之50%,採「免試入訓」方式辦理。

【甄選錄訓】:其他身分者如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及非就業保險之一般失業者,採「甄選錄訓」方式辦理,甄試方式如下:
(一)103年5月8日上午9時30分起於甄試地點: 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1樓公告筆試教室,上午10時00分舉行第一試筆試(科目:電腦概論)(50%),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預定錄取45人參加第二試口試(筆試合格名單預定當日下午1時30分公佈張貼於1樓公告教室公佈筆試合格名單及口試教室)。
1、甄試當日請報名民眾攜帶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及甄試通知單提前30分鐘親自辦理報到(簽名),未出具身分證明文件不得參加第一試(筆試)甄試。
2、逾筆試測驗時間達15分鐘者,不得參加第一試(筆試)甄試。
3、筆試試題範圍詳參看「甄試通知單」所列項目與內容。

(二)103年5月8日下午1時30分起於甄試地點-台北市建國南路231號1樓公告口試教室,下午2時00分舉行第二試。(口試25%,包括儀態儀容、表達能力、參訓態度與目的、就業意願與規劃等)。

(三)報名民眾「參訓歷史、參訓身分、最近一次失業期間」三項基本資料分數(25%),由本單位分別依「TIMS系統參訓歷史資料、報名者繳交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詳實查核後列計分數。

三、錄訓方式說明:
(一)甄試總成績(含:筆試50%、基本資料審查25%、口試25%等三項)達錄訓標準60分者為合格,依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後,正取30名、備取至多10名,錄取名單於103年4月10日下午17時00在本單位網站(http://my.sce.pccu.edu.tw/MS/technology/Home.aspx)公告,錄訓者以電話親自通知。

(二)甄試成績不公告,對於甄試成績有異議者,得於錄取名單公告3日內以電話或書面方式申請成績複查,逾期不予受理,且複查以一次為限。申請成績複查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或複印答案卷及口試表、或提供各項甄試細項分數,複查內容僅重新核算成績加總是否有誤。

(三)開訓報到當日,未報到者需主動以電話通知,如正取名單內學員未依規定報到者,視同放棄錄訓資格,則依規定由備取名單依序遞補。

(四)開訓後如尚有訓練崗位出缺時,將於開訓後3日內依備取序號依順序遞補學員。

(五)免繳訓練費用者,繳交相關證明文件;需繳納自行負擔學費者,未按時繳納者視同未報到。報到當日需填寫參訓學員契約書、聲明書等。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符合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者,,經本單位收集完整後函報主辦單位審查,經審核通過之學員,依規定按月核撥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倘若中途離訓或退訓者,即停止發放。

(二)受訓期間膳宿自理,受訓期滿全期訓練成績合格者,由本單位發給結訓證書。請事假、病假及曠課時數累積達全期訓練總時數8%(含)或曠課累積達全期訓練總時數4%(含)以上者,應勒令退訓且不發給結訓證書。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額滿停招課程如欲申請候補資格,請於諮詢功能中留下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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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備註
*合乎結業標準者(缺課未超過課程總時數1/5),本研習核發文大推廣部研習結業證書。部分課程不適用。(例如:6小時以下課程或講座)
*未領證書協助保管期限從結業日起算,最多保留兩年的時間,如期限過後想要補領取,請自行至建國本部一樓櫃台繳交100元補印證書。
*持身心障礙者手冊,憑手冊報名本部終身學習課程,享有該課程當期學費之最低價優惠
*報名方式:現場繳費、ATM轉帳、電話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