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人員學分班-消防法規】3學分【第四領域】《評估與管理領域》
★科目:消防法規《3學分》
★老師:鄭志強 老師
★時間:2025/3/24 -6/30 每週一18:20~21:35(每周4堂課,共14週,5/19停課)
▲本課程規劃內容對齊考試命題大綱,共計3學分。
〔教學大綱〕
一、消防法規總論
二、消防安全設備相關法規
三、建築相關消防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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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人員學分班】
◆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消防設備人員學分班】邀請學界+業界最強師資,提供學員最專業的教學內容,讓您取得消防設備師考試資格並在課程中獲得輔考的資訊,是有志成為消防設備師者最佳的進修方式。
★文大推廣【消防設備人員學分班】特色:
☆學界+業界,最強師資陣容;
☆課程規劃配合考試規定,一次到位;
☆課程規劃內容對齊考試命題大綱;
☆取得考試資格+專業學習+輔考資訊,一舉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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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人員學分班】共有7大科目,為您的專業加值!
1.電學—(第一領域)
2.火災學—(第二領域)
3.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第三領域)
4.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第三領域)
5.警報系統—(第三領域)
6.避難系統—(第三領域)
7.消防法規—(第四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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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課程皆可單修,更多課程資訊請參考:https://pse.is/S73RY
※消防設備技師/士證照做什麼:
▲設計:「建築物之新建、改建、修建、增建、變更用途、室內裝修,其消防設備皆須由消防設備師」設計簽證及送審。
▲監造:「建築物之新建、改建、修建、增建、變更用途、室內裝修,其消防設備皆須由消防設備師」負責監造、簽證及辦理會勘作業。
▲測試:只要涉及消防設備之安裝,須由設備師/士負責簽證及測試之項目。
▲檢修:所有場所皆須委託設備師/士辦理定期檢修申報(甲類一年兩次;其他一年一次)
▲器材販售:消防設備師/士除提供專業的知識、技術更可提供延續性的服務,例如各種防火器材買賣及安裝工程業務等。
▲公安檢查:可擔任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人。
▲轉任公職:可轉任公職佔缺(消防設備師→高考薦任6等1、消防設備士→普考委任3等3)
▲專任/商標代理人:可研發或代理各種有利消防安全之機器設備。
▲風險管理/損害防阻:可任職於各大保險公司及晶圓廠、科技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