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人員學分班-消防法規】【第四領域】《評估與管理領域》
★科目:消防法規《3學分》
★老師:文化大學推廣部專業師資
★時間:2025/06/22 -09/21 每週一18:20~21:35(每周4節次,共14週)
▲本課程規劃內容對齊考試命題大綱,共計3學分。
〔教學大綱〕
一、消防法規總論
(一)消防法。
(二)消防法施行細則。
(三)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
(四)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
(五)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作業要點。
(六)消防安全設備審核認可須知。
(七)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要點。
(八)防焰性能試驗基準。
(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十)公共危險物品試驗方法及判定基準。
(十一)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
(十二)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防爆牆(防護牆)設置基準。
二、消防安全設備相關法規
(一)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二)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
(三)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
(四)複合用途建築物判斷基準。
(五)二氧化碳及乾粉滅火設備各種標示規格。
(六)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
(七)緊急電源容量計算基準。
(八)避難器具支固器具及固定部之結構、強度計算及施工方法。
(九)各項消防安全設備認可基準。
三、建築相關消防法規
(一)建築法。
(二)建築技術規則:包括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一、四、五、六節)、第十一章(第一、三節)、第十二章(第一、三、四節)。
(三)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
(四)工程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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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推廣【消防設備人員學分班】特色:
☆學界+業界,最強師資陣容;
☆課程規劃配合考試規定,一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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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人員學分班】共有7大科目,為您的專業加值!
1.電學—(第一領域)
2.火災學—(第二領域)
3.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第三領域)
4.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第三領域)
5.警報系統—(第三領域)
6.避難系統—(第三領域)
7.消防法規—(第四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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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課程皆可單修,更多課程資訊請參考:https://pse.is/S73RY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4條:
本法(消防法)第七條第一項所定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其工作項目如下:
一、設計:指消防安全設備種類及數量之規劃,並製作消防安全設備圖說。
二、監造:指消防安全設備施工中須經試驗或勘驗事項之查核,並製作紀錄。
三、測試:指消防安全設備施工完成後之功能測試,並製作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
四、檢修:指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受託檢查各類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並製作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