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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01sample
內政部兒童局委託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核心課程
tip
地點
台北建國
日期
1999/01/01
time_to
0001/01/01
總時數
360hr
時間
師資說明

教學內容
一.教保原理:1兒童福利導論2社會工作3親職教育二教保實務:1教保活動設計專題2教材教法專題3幼兒文學4教保模式5專業生涯與倫理6兒童遊戲7兒童安全三.其它:1特殊兒童教育與輔導2嬰幼兒醫療保健概論及實務3壓力調適4人際關係5嬰幼兒營養衛生概論及實務
優惠辦法
無任何優待
suit
適合對象
欲擔任托兒所.兒童托育中心合格保育員者.
remark
其他備註
一、結業資格及權利與義務:(一)受訓學員於訓練期滿後每一科成績皆合格,且總平均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由台北縣政府核發結業證書。(二)參加訓練人員缺席時數達應訓總時數之六分之一以上(含事假、病假、公假)時,不得參加測驗,不計結業成績。
二、退費標準:(一)註冊後開課前,因故退費者,退還所繳學費之9/10。(二)開課後未逾1/10者而退訓者,退還所繳學費之1/2。(三)開課後逾1/10者而退訓者,不得請求退費或轉班。
三、報名手續:(一)填寫報名表。(二)繳驗學經歷證件:(均應繳驗正本,並繳交影本)1.國民身分證影本2.畢業證書影本3.繳交本人最近一年內一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一式三張(非一式者不得報名)4.服務經歷證明5.掛號回郵信封,並貼足郵票。*****以上證件不完全者,恕不受理***
四、備註:
(一)經審查合格者,於2星期後以書面通知繳費;不符合資格者,所繳證件如數發還。
(符合各項資格者,請於規定時段前來報名,提早報名者恕不予受理。)
(二)報名保育人員360小時訓練班者,符合上課資格者,受理報名:92.2.24-92.3.25 (且需由現任職園所開立92.2.1以後在職證明)。
(三)服務經歷證明:(1)任職於台北縣私立托兒所機構者之服務經歷證明, 需由各園所開立。(2)任職於台北縣市立托兒所者之服務經歷證明,由鄉鎮公所開立。(3)任職於台北縣幼稚園者之服務經歷證明,需由該園所開立。(四)學員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不實者,除取消其入學資格外,並移送司法單位,以偽造文書罪論處。
【為鼓勵學員跨界學習,除免費講座、說明會、委訓課程外,課程包含本校專兼任師資錄製之加值課數位課程。】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額滿停招課程如欲申請候補資格,請於諮詢功能中留下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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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方式僅能擇一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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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方案 價格 說明
其他備註
*合乎結業標準者(缺課未超過課程總時數1/5),本研習核發文大推廣部研習結業證書。部分課程不適用。(例如:6小時以下課程或講座)
*未領證書協助保管期限從結業日起算,最多保留兩年的時間,如期限過後想要補領取,請自行至建國本部一樓櫃台繳交100元補印證書。
*持身心障礙者手冊,憑手冊報名本部終身學習課程,享有該課程當期學費之最低價優惠
*報名方式:現場繳費、ATM轉帳、電話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