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介紹
民法規定的繼承制度,真的是「全面限定繼承」嗎?民法繼承編自98年6月12日修正施行以來,常見報章媒體以「限定繼承」的字眼來形容現在的繼承制度。於執業過程中,亦曾聽聞客戶至法院詢問或向律師、地政士諮詢時,也採用相同樣字眼告知繼承人,現在的繼承制度已改成限定繼承了,不用擔心!
教學內容
當您聽到現行的繼承制度,並不是「全面限定繼承」時,您會感到有所疑問嗎?自民國98年6月12日民法繼承編修正施行以來,常見報章媒體及社會大眾均以「限定繼承」來形容現行的繼承制度,其實這樣的說法並非完全正確喔!另外,隨著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私人財富不斷的增加,生前即藉由遺囑方式,將個人的身後遺產預先規劃分配為社會上日常所見,但見聞者,多數為「…訂立遺囑無效」。因此,藉由課程內容的學習,讓學員知悉繼承制度的選擇重要性與各種遺囑訂立之無效避免情形。
一、現行繼承制度。
二、如何選擇適用有利的繼承制度(法院清算與自行清算或拋棄繼承)。
三、認識遺囑的種類(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口授)。
四、如何選擇與製作有效的遺囑。
優惠辦法
1. 10/22前舊生或2人同報繳費9折 https://bit.ly/3gfB08X
2. 10/22前繳費95折
3. 教師精編講義授課
➤本課程適用輔導退除役官兵進修補助:繳學費前請先洽榮服處申請報備。補助總金額以12萬元為限,每年限申請三次,每人補助上限為十二次,於取得相關證明之二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