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介紹
民法己於中華民國99年2月3日考試院發布修正條文多達90條,為因應考試內容範圍修正,特加開單科,讓有志參加99年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地政公職、估價師等國家考試朋友可供選修,及有志從事、學習房仲業,短期提升實力之進修機會。請把握大高雄地區最強師資,及最後搭上文大考取列車之機會。
教學內容
一、民法總則編及民法債編
(一)民法總則編
(二)民法債編
1.債之發生、標的、效力、移轉、消滅、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2.買賣、互易、贈與、租賃、借貸、僱傭、委任、居間、合夥
二、民法物權編不動產所有權、共有、地上權、地役權、抵押權、典權、占有
三、民法親屬編及民法繼承編
(一)民法親屬編-夫妻財產制
(二)民法繼承編-遺產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