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優勢
(一) 考取證照+免實務訓練
修滿本班消防相關科系 21學分(378小時)以上,並符合規定之相關機構服務滿二年以上者,可向內政部申請「消防實務工作二年證明文件」,免除專業訓練時數(師270小時/士180小時)。
(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辦理)
(二) 消防機關人員可認證學分、調任職系
現職消防機關同仁修滿 20學分以上,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得認為具擬調任職務職系之資格,可申請調任技術職並領取專業加給或技術津貼。
二、課程架構
邀請學界 × 業界最強師資,打造最專業的教學內容,幫助您同時取得 考試資格+輔考資訊,是有志成為消防設備師/士者的最佳進修選擇!
📘 四大領域 × 七大核心科目 × 一次取得20學分!
【理工基礎學科領域】
【消防基礎學科領域】
【消防設備與檢修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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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報系統(3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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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3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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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3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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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系統(3學分)
【評估與管理領域】
三、消防設備師/士證照用途
依《消防法》第7條規定: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其設計、監造應由消防設備師為之;其裝置、檢修應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為之。」
📍 主要專業工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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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 建築新建、改建、變更用途等消防設備設計簽證及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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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造: 負責施工監造、簽證及會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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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 負責消防設備安裝與測試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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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修: 承辦各類場所消防設備定期檢修申報(甲類一年兩次、其他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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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販售: 提供防火器材銷售、安裝與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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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檢查: 可擔任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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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任公職:
消防設備師 → 高考薦任6等1級
消防設備士 → 普考委任3等3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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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研發/代理: 可代理各類消防安全設備商品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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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防災顧問: 可任職於保險公司、晶圓廠、科技廠房等高安全需求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