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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兒童局委託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主管人員訓練

地點
==請選擇==
日期
2012/08/16

2013/03/10
總時數
270hr
時間
~
09:10~18:00
原價 14,250 元
目前最惠價
NT$ 14,250
師資說明

課程介紹
為協助公立托兒所所長及保育員取得主管人員及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並增進其專業知能,以提升托育品質。
教學內容
1.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及法規-1學分
2.兒童及少年發展-1學分
3.安全管理-1學分
4.健康照護-1學分
5.親職教育方案及家庭支援的規劃及管理-1學分
6.人力資源管理-1學分
7.行政/組織管理-1學分
8.財務管理-1學分
9.公共關係及危機處理-2學分
10.行銷及經營-1學分
11.督導及專業倫理-1學分
12.方案規劃及評估-1學分
13.兒童及少年問題及處置-1學分
14.特殊兒童教保服務-1學分
優惠辦法
1.三區平均報名人數達30人以上學費計算:
主管人員專班:每位學員繳交新台幣14,250元正。
2.三區平均報名人數達50人以上學費計算:
主管人員專班:每位學員繳交新台幣13,500元正。
適合對象
依內政部兒童局委託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 練-『主管人員』及『教保人員』專業訓練專班」評選須知規定辦理:
1.以內政部101年4月17日內授童字第1010840195號函釋前,業經派職且銓敘審定(含
銓敘審查中)之公立托兒所所長,為取得主管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為限。
2.預計於102年12月底前退休或已於相關系所進修者得免參訓。
3.公立托兒所保育員不得報名「主管人員專班」。
4.公立托兒所所長優先錄取,若尚有名額開放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如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等)現職人員報名,錄取至額滿為止(每區上限60人)。
※本課程僅屬培訓性質,培訓後符合結業資格者,核發結業證書,惟受訓後之個人是否得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則依內政部修正發布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
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辦理並由地方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本訓練非取得幼兒園園長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中心主管人員資格之培訓課程,如欲擔任幼兒園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中心之主管仍應依該管法令規定認定。)
其他備註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01年9月2日止。
二、報名手續: *****以下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一)報名表。(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繳交本人最近一年內一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一式二張(非一式者不得報名)。
(五)掛號回郵小信封,並貼足郵票25元郵票。(六)報名主管人員專班者,請檢附如下資料:
1、公立托兒所現任所長應檢附:
(1)銓審函影本。
(2)現職服務證明。(以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開立者為準)
2、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如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等)現職人員應檢附:
(1)現職服務證明(由現職機構開立且日期為101年8月1日以後者始有效)。
(2)其他資格證明(相關系所畢業者須附畢業證書;非相關系所畢業者須附相關結業證書)。
三、報名方式:
(一)現場報名:各區報名請於報名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各區報名地點之櫃台臨櫃繳件。
(二)通訊報名:請將相關資料備齊,於報名時間以「掛號」寄至各區承辦人員。
(以送達時間為主)
1.【北區】臺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蘇玫夙小姐收。
2.【中區】臺中市中港路二段128-2號3樓 鄭博安先生收。
3.【南區】高雄市中正四路215號3樓 彭挺倫先生收。
五、其他請參閱招生簡章。(可至本校政府委訊網最新訊息下載http://gov.sce.pccu.edu.tw)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額滿停招課程如欲申請候補資格,請於諮詢功能中留下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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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方案 價格 說明
原價 NT$14,250 原價
其他備註
*合乎結業標準者(缺課未超過課程總時數1/5),本研習核發文大推廣部研習結業證書。部分課程不適用。(例如:6小時以下課程或講座)
*未領證書協助保管期限從結業日起算,最多保留兩年的時間,如期限過後想要補領取,請自行至建國本部一樓櫃台繳交100元補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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