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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專業人員主管核心課程訓練

地點
台北建國
日期

0001/01/01
總時數
270hr
時間
一、三、五
師資說明

1.與授課主題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大專校院相關科系所講師以上資格者。
2.與授課主題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大學以上畢業,且具實務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3.與授課主題相關之實務經驗5年以上者。
課程介紹
1.依據:依據內政部兒童局訂定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辦理。
2.目的:因應現代雙薪家庭與社會需要,並解決父母的托育困擾,以及保障幼兒的就托權益,提昇托育機構教保工作品質,推動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
教學內容
1.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與法規-18小時
2.兒童少年發展-18小時
3.安全管理-18小時
4.健康照護-18小時
5.親職教育方案與家庭支持的規劃與管理-18小時
6.人力資源管理-18小時
7.行政/組織管理-18小時
8.財務管理-18小時
9.公共關係與危機處理-36小時
10.行銷及經營-18小時
11.督導及專業倫理-18小時
12.方案規劃及評估-18小時
13.兒童及少年問題與處置-18小時
14.特殊兒童教保服務-18小時
優惠辦法
無任何優待
適合對象
欲取得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資格者。
其他備註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不受理預約報名及網路報名)。
二.100.3.28開始受理資格審查至額滿為止。
三.報名手續:(一)填寫報名表。(二)繳驗學歷證件:(均應繳驗正本,並繳交影本)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繳交本人最近一年內一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一式2張(非一式者不得報名)4.服務經歷證明5.掛號回郵小信封,並貼足郵票25元*****以上證件不完全者,恕不受理***
四.學員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不實者,除取消其入學資格外,並移送司法單位,以偽造文書罪論處。
五.退費標準(一)註冊後開課前,因故退費者,退還所繳學費之 9/10 。(二)開課後未逾 1/10 者而退訓者,退還所繳學費之1/2 。
(三)開課後逾 1/10 者而退訓者,不得請求退費或轉班。(四)如該班報名人數未達開班人數(35人),所繳學費全額退還。(五)辦理轉班或轉讓以當年度課程一次為限。報名後欲轉至其他班級,如欲轉入班級已額滿則歉難受理,已辦理轉班或轉讓後,因故無法參訓則依照退費標準規定辦理。
六.其他相關事宜請參閱招生簡章。http://gov.sce.pccu.edu.tw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額滿停招課程如欲申請候補資格,請於諮詢功能中留下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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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方式僅能擇一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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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備註
*合乎結業標準者(缺課未超過課程總時數1/5),本研習核發文大推廣部研習結業證書。部分課程不適用。(例如:6小時以下課程或講座)
*未領證書協助保管期限從結業日起算,最多保留兩年的時間,如期限過後想要補領取,請自行至建國本部一樓櫃台繳交100元補印證書。
*持身心障礙者手冊,憑手冊報名本部終身學習課程,享有該課程當期學費之最低價優惠
*報名方式:現場繳費、ATM轉帳、電話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