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內容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為配合「擴大開放陸客來臺觀光」及「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九十七~一百年)」等國內觀光產業發展政策,協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及民間專業團體辦理觀光產業從業人員培訓活動,以提升我國觀光服務品質,襄助達成「來臺旅客每年成長百分之七」的目標,進而擴增觀光產業之勞動力需求與就業機會。
訓練目標:
以國內各觀光休閒業態介紹,並以旅館的開發、民宿的經營、休閒農場、客務管理與在地品牌營造為訓練方向,期能讓學員了解休閒市場概況,進而加強觀光休閒產業的管理品質,達到整合觀光休閒整體資源的能力。
課程大綱:
開放陸客來臺觀光政策說明(2小時)
接待大陸旅客食宿應注意事項(2小時)
接待大陸旅客技巧與抱怨處理(2小時)
陸客接待經驗分享(2小時)
國際接待禮儀(2小時)
接待服務實務演練教學(6小時)
觀光休閒業介紹(2小時)
籌備開發市場資料蒐集(3小時)
旅館定位(3小時)
投資效益分析(3小時)
旅館籌備的法定作業(建照申請、旅館執照審核、消防與內裝執照審核、開業審核)(3小時)
旅館籌備作業(3小時)
旅館設計的要點(客房、餐廳、大廳、娛樂設施等)(3小時)
客務管理(3小時)
民宿經濟與幸福經濟(3小時)
民宿特色經營(3小時)
休閒農場總體商品規劃與行銷機制建立(3小時)
休閒農場管理作業程序制定與運作實務討論(3小時)
休閒農場人力資源運作專題討論(3小時)
特色景觀及遊憩設施規劃(3小時)
特產行銷與在地特色品牌營造(3小時)
優惠辦法
【學費:7,900 學員自付$1,580 /政府補助$6,320】
1.政府補助每參訓學員百分之八十訓練費用,學員自行負擔百分之二十訓練費用。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負擔家計婦女及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等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出席時數達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二以上者,且取得學習結業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符合本計畫之補助。特定對象報名時需繳交自行負擔百分之二十訓練費用。出席時數達總訓練時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