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辦法
每班補助名額:30人 學費: 8,500【學員自付1,700/政府補助6,800】
政府補助訓練費百分之八十、特定對象全額補助
1.政府補助每參訓學員百分之八十訓練費用,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每位學員三年內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五萬元。
2. 學員屬特定對象在職勞工(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立負擔加記者、其他就服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必要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及受重傷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更生受保護者,檢附證明文件,出席時數達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二以上者,且取得學習結業證書(學分證明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補助全額訓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