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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概論與爭議案例

地點
台北建國
日期
2008/11/11

2019/08/31
總時數
12hr
時間
二、四 19:00~22:00
原價 4,800 元
目前最惠價
NT$ 4,800
師資說明

周建序

周建序簡歷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
一、現職:
台灣勞資網主持人
勞資和諧公司總經理
菁華律師事務所副所長
行政院勞委會勞工教育師資
台北縣市勞資爭議調解人員
中國青年創業協會總會法規諮詢顧問
C.F.P.理財規劃師(模一、二、三、五、六 )講師
全省各縣市政府工商投資策進會勞工法令兼任講師
二、曾任:
經濟部榮譽指導員
保險公司處經理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諮詢顧問
台灣法律網勞資關係專欄作者及諮詢顧問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各縣市工策會外聘講師
中船民營化勞動法顧問
三、曾於下列單位教授人資勞動法課程:
1.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保險產業數位學習網Elearning講師
2.財團法人台灣發展研究院、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 、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
3.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東海大學財務金融研訓中心、元智大學、文化大學、淡江大學推廣部、清大育成中心。
4.全國總工會、北市記帳業工會、台中醫師公會、台北市保全職業工會。
5.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基隆市勞工局、台東縣勞工局、台北縣就業服務處。
6.台北縣商業會、宜蘭工策會、桃園工策會、桃園商業會。
7.台維餐飲企管顧問、華宇企管、勤業眾慶企管、亞碩企管、專精企管、博鉅企管、同步數位、長江團隊研究發展。
8.竹科人資、竹科管理局、竹科聯誼會、科園訓練中心。
9.南山/安泰/保誠/宏泰/台灣人壽、基隆記帳業工會、台灣菸酒、明碁電腦。
10.捷運工會、頂新軟體、黃會計師、資訊服務協會、馴錢師、榮民之家。
11.永豐金控、寶來證卷、中信證卷、春源鋼鐵、捐血中心。(客戶繁多不及備載)
四、教授科目
1.勞健保社會保險
2.勞保年金、國民年金等退休相關法規
3.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
4.職業災害相關法規
5.企業面對不景氣的人力資源因應與對策
五、著作:
勞工法令顧問手冊
勞工保險申領實務與行政救濟解析(電子書)
職災補償理論與實務解析(電子書)
勞動基準法解釋令彙編(電子書)
職業災害勞資權益勝經(三民書局)
「勞資爭議實務案例」、「企業勞工保險投保實務」、「企業裁員解雇」 「勞資權益」等系列文章
課程介紹
據統計資料顯示勞資之間發生爭議泰半是因為契約所產生之爭議,本課程除針對勞動法上因契約產生之爭議作說明外,並輔導資方與勞方定訂書面之勞動契約以釐清勞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進而杜絕爭議之發生。
教學內容
勞基法基本概念---最低勞動條件
• 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的好處
• 人事成本---二次費用
• 身分認定---經理人、勞工
• 契約態樣—定期、不定期、定期轉不定期、委任、承攬、僱傭
– 哪些情況下可以和員工簽定期契約?
• 定訂勞動契約包含哪些基本內容
• 招募任用—責任制等特殊工作者、人事保證、競業禁止、營業秘密、智財權、調動合法原則、離職未交接、社保另行約定之效力。
– 離職後競業禁止、智慧財產權及營業秘密保密應如何約定有效?
– 勞動契約可否約定保證服務年限?
– 調動合法原則?
– 離職未交接雇主遭受損失,如何避免?
– 受僱勞工切結勞健保保工會,後果自負,其效力如何?
• 裁員解僱---成立要件、發動權、除斥期、法律效果、改組或轉讓、職保法新規定、訴訟類別
– 何種情況下,解僱勞工無效?
– 何種情況下,解僱勞工需給資遣費?
– 何種情況下,解僱勞工不需給資遣費?
– 何種情況下,解僱勞工需給退休金?
– 何種情況下,勞工可以開除雇主領資遣費?
勞退後,資遣費究應分段適用還是一體適用怎麼算??
– 企業改組或轉讓拒絕被留用的勞工是否可請求資費?
• 各式勞動契約範例說明及分析

課程大綱:
第一單元勞動契約總論
一、勞動契約之定義與性質:
(一)勞動契約定義
(二)性質:
二、勞動契約之三大基本原則:
三、勞動契約之當事人
(一)雇主
(二)勞工
(三)經理人
四、勞動契約之特色
(一)一般學理
(二)從屬性之範圍
1.人格上從屬性
2.經濟上之從屬性
五、勞動契約之態樣
(一)定期契約
(二)不定期契約
(三)年資合併
(四)勞退之結清年資

第二單元勞動契約與其他類似契約之區別
一、定義
(一)僱傭契約
(二)委任契約
(三)承攬契約
(四)勞動契約
二、雇傭契約與承攬契約、委任契約之差別:
(一)雇傭契約與承攬契約:
(二)雇傭契約與委任契約:
三、勞動契約終止
一、經濟解僱(§11)
二、懲戒解僱(§12)
(一)何謂情節重大?
案例研究:雇主運用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解雇勞工的可能性有多少?
(二)工作規則沒有報備是否就無效?
案例研究:一個月內不連續曠工三天記一大過,記兩大過以開除論
(三)解僱尚須符合之原則
案例研究:XX捷運公司
1.最後手段原則:
2.平等原則:
3.比例原則:
四、被迫辭職(§14)
案例研究:XX航空ATR機師X北川案
四、自願辭職
五、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
案例研究:X大X華案
退休準備金移轉與領回:
XX資訊及XX科技案
六、自請退休與強制休
(一)自請退休
(二)強制退休
(三)優惠退休
(四)勞基法適用前後退休金
七、勞工退休辦法
八、勞工退休準備金
九、勞動者死亡
十、終止類型分析

第四單元勞動契約實務爭議問題
ㄧ、勞資爭議:
(一)類型分析
(二)區別實益:
(三)處理程序:
案例
二、薪資及獎金爭議
(一)薪資
(二)年終獎金
案例:年終獎金之意義、性質及發放條件為何?此規定是否屬強行規 定?事業單位如欲修改其原有發放辦法是否有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虞?
三、適用勞基法前資遣費計算
四、職災補償
五、職保法新規定
六、人力調動五原則
第五單元競業禁止約款
第六單元最短服務年限爭議
第七單元人事保證約款
第八單元如何簽訂勞動契約
優惠辦法
◎定價4800元
◎網路報名9折4320元
◎3人同行報名85折4080元
◎5人同行報名8折3840元

※即日起,任選以下四門課同報優待15000元
勞工退休制度之剖析、企業勞建保制度規、勞動契約之訂立制度、勞工職災之補償規範、
教育訓練之策略規劃、人力盤點及職務設計、績效管理之建構規劃、薪酬制度之建構規劃
適合對象
˙人事/人力資源部門主管或人力規劃/人力發展管理師
˙總經理室、企劃室等董事長或總經理幕僚
˙各部門主管
˙對本課程有興趣之人員
其他備註
※即日起,任選以下四門課同報優待15000元
勞工退休制度之剖析、企業勞建保制度規、勞動契約之訂立制度、勞工職災之補償規範、
教育訓練之策略規劃、人力盤點及職務設計、績效管理之建構規劃、薪酬制度之建構規劃
◎2700-5858 Ext.1
◎保留更換教師
◎教室安排以建國分部優先,其次延平或忠孝分部
◎新生須負擔300元首次報名手續費
◎每年6月及12月定期辦理HRD認證

★包班、量身定做課程★
1. 歡迎機關團體包班在貴單位、或本校上課。
2. 歡迎機關團體量身定做您需要的課程。
3. 規劃專線:(02)2700-5858 分機8203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額滿停招課程如欲申請候補資格,請於諮詢功能中留下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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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結業標準者(缺課未超過課程總時數1/5),本研習核發文大推廣部研習結業證書。部分課程不適用。(例如:6小時以下課程或講座)
*未領證書協助保管期限從結業日起算,最多保留兩年的時間,如期限過後想要補領取,請自行至建國本部一樓櫃台繳交100元補印證書。
*持身心障礙者手冊,憑手冊報名本部終身學習課程,享有該課程當期學費之最低價優惠
*報名方式:現場繳費、ATM轉帳、電話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