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內容
【訓練單位名稱】財團法人華岡興業基金會
【報名/上課地點】10659 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報名方式】
1.請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 加入e網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訓練目標】
本課程欲降低以往產學理論與業界人才實際需求的斷層落差,強調學理及實務並重。結合投入流行音樂產業的專才師資.課程分為流行曲風、詞曲創作及編曲應用三大部分,打造最符合流行音樂產業的相關創新課程。
本課程需兩人共同使用一台專業數位音樂工作站台。
【課程內容大綱及時數】
1.流行音樂原創曲風18小時
2.數位編曲與配樂製作18小時
3.詞曲創作與創新行銷18小時
【招訓對象及資格條件】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1.請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ianing.org.tw加入會員。
2.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線上報名。
3.依線上報名順序審核學員資格,符合者依序錄訓,但經通知未於5日內繳交報名資料及訓練費用者,視為放棄,依序遞補。
4.完成報名程序與繳費,始能上課。
【招訓人數】20人
【報名起迄日期】2013年08月25日至2013年09月22日
【預定上課時間】
2013年09月25日(星期三)至11月2日(星期六)
每週三19:00-22:00/每週五19:00-22:00/每週六14:00-17:00上課
共計54小時
【授課師資】
1.增田正治:10年以上音樂相關教學經驗。現為專業爵士樂手,巴西音樂樂團ChoroFun吉他、Cavaquinho(巴西小吉他)手,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流行音樂曲風講師,財團法人山葉音樂振興基金會指導部講師。
2.劉緯武:10年以上音樂相關教學經驗。現為奕鳴錄音工作室音樂音效錄音師,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數位編曲與配樂製作講師,國際AVID Pro Tools認證講師。
3.林尚德:5年以上音樂相關教學經驗。大禾音樂製作有限公司音樂總監,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詞曲創作課程講師,第23屆金曲獎評審。
4.董基鑑:7年以上音樂相關教學經驗。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數位詞曲創作課程講師,明星藝能學院多元曲風分析與編曲概論課程講師。
【費用】實際參訓費用$10,180元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8,144元,參訓學員自行負擔$2,036元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一、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 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 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二、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者,應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65歲以上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為裁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數字為075、076自字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連絡專線】
聯絡電話:02-77326688分機8606
聯絡人:陳姸穎
傳真:02-27004994
電子郵件:yychen@hkxf.org
【補助單位申訴專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北區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2-89903608分機 1269
http://www.nvtc.gov.tw
電子郵件:service@nvtc.gov.tw
傳真:(02)22981210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