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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體網頁設計班

123
地點
台北建國
日期
2010/12/28

0001/01/01
總時數
0hr
時間
~
9:00~17:00
原價 0 元
目前最惠價
NT$ 0
師資說明

文化大學專、兼任教師,兼具理論及實務經驗導向。

-韓世國老師
-甘貴新老師
-袁國華老師
-鄭怡青老師
-陳志祥老師
-楊俊彥老師
-李燕秋老師
教學內容
為協助失業者於最快時間內取得實用之就業技能,並使各公司企業迅速獲得優秀人才,故針對科技發展現況並配合產業升級,施以密集專精訓練,期能成為企業需求之專技人才。

為協助失業者於最快時間內取得實用之就業技能,並使各公司企業迅速獲得優秀人才,故針對科技發展現況並配合產業升級,施以密集專精訓練,期能成為企業需求之專技人才。

『課程大綱』:
1.人際關係 3小時
2.職場倫理 3小時
3.就業研習課程 6小時
4.電腦概論 12小時
5.Internet網際網路 6小時
6.設計概論 6小時
7.色彩學與色彩計劃 6小時
8.設計構成 12小時
9.市場行銷 12小時
10.多媒體企畫設計 12小時
11.Illustrator視覺設計 36小時
12.HTML網頁語法 6小時
13.Dreamweaver多媒體網頁設計 48小時
14.Flash互動多媒體設計 24小時
15.Photoshop影像處理應用實務 36小時
16.動畫設計應用實作 24小時
17.影音整合應用 14小時
18.網站建置與管理 6小時
19.專題製作 48小時
優惠辦法
適訓對象:
1、一般國民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2、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或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若您是非自願性離職之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請於「報名前先洽詢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適訓評估及後續推介參訓(取得推介單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收據暨申請書),如報名截止日未完成上述程序,且經錄訓者,將導致參訓時無法請領職訓生活津貼時,自行負責。
【註】就業保險法第11條略以:「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
3、獨立負擔家計失業者(含家庭暴力被害婦女)
4、中高齡失業者(年滿45歲至65歲)
5、身心障礙失業者:若為精神疾病患者,須檢附精神疾病患者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轉介單(請下載附件檔案)
6、原住民失業者
7、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8、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
9、外籍配偶與大陸地區配偶失業者
10、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11、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
12、長期失業者
◆就業服務法第2條略以:「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參訓班次開訓日期前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之證明文件」


◆一般國民之失業者、或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得檢附「無工作切結書」,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應自行負擔招生簡章所列個人訓練費用之20%($2,359元),所繳交費用於開訓(參訓)後一律不予退還)
【註】參訓者在開訓後3日內,如檢具上述特定對象之身分證明文件,經本單位初審符合者,得先免繳自繳費用,由本單位函報主辦單位複審,如日後與主辦單位審核結果不同者,參訓者應再補交自行負擔招生簡章所列個人訓練費用之20%($2,359元)

適合對象
有意從事多媒體設計、網頁設計、平面設計師、SOHO接案高手等相關工作之失業民眾
其他備註
一、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30
2、洽詢課程電話: (02)5590-0898分機7716
3、報名地址:台北縣中和市員山路471號
4、報名須攜帶資料:(1)參訓學員一律須至公立就業服務站台開立職訓推介單
(2)身份證件影本
          (3)勞保明細表影本(正本於確定錄取時繳交)
(4)一吋或二吋照片2張
(5)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
(6)非自願離職者需至就業服務中心申請推介單及給付收據
(7)特殊身份參訓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所有文件需於報名截止日(10/25(一)下午5點)前補繳齊全。考試當天恕不接受補件,資料不齊全者,基本資料審查(22%)分數以最低分計。】

5、報名截止日期及截止時間:99/10/25(一)下午17:00止,逾時不收件!
6、考試日期:99/10/26(二)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7、考試地點:臺北縣中和市員山路471號 (必須繳齊報名資料,始可參加甄試!)
8、錄取名單公佈日期:99/10/27(三)下午5:00 於本中心網站:http://my.sce.pccu.edu.tw/jhonghe/Home.aspx
9、上課地點:台北縣中和市員山路471號

【註1】報名民眾攜帶「身分證、勞保明細表」(正本)由本單位現場查驗;錄取時,須補上勞保明細表(正本)。
【註2】特定對象者應檢附資料,可參考北區職訓中心網站http://www.nvc.gov.tw/article-content.php?article_id=154
【註3】未錄訓之報名民眾所繳交之文件資料請於錄取名單公告3日後至一個月內請於上班時間親臨台北縣中和市員山路471號1樓櫃台辦理取件手續。


二、開立職訓推介單之臺北縣政府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服務台資訊:
*土城就業服務站:8262-3500 土城市金城路一段101號(土城市公所一樓)
*永和就業服務台:2923-7590 永和市竹林路200號(永和市公所一樓)
*樹林就業服務台:2681-9453 樹林市鎮前街112號2樓(樹林火車站二樓)
*五股就業服務站:2298-8527 五股鄉五工六路9號(五股勞工活動中心一樓)
*汐止就業服務台:8692-3963 汐止市新台五路一段268號(汐止市公所一樓)
*淡水就業服務台:2629-7341 淡水鎮中正路1號(淡水捷運站內)
*新莊就業服務台:2991-6380 新莊市中正路176號(新莊市公所一樓)
*蘆洲就業服務台:8285-8397 蘆洲市三民路95號(蘆洲市公所一樓)

三、申請勞保明細表正本地點及電話
勞工保險局(總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4號(中正紀念堂捷運站1號出口)TEL:2396-1266
勞工保險局(臺北縣):臺北縣板橋市文化路2段481號 TEL:82537515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額滿停招課程如欲申請候補資格,請於諮詢功能中留下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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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結業標準者(缺課未超過課程總時數1/5),本研習核發文大推廣部研習結業證書。部分課程不適用。(例如:6小時以下課程或講座)
*未領證書協助保管期限從結業日起算,最多保留兩年的時間,如期限過後想要補領取,請自行至建國本部一樓櫃台繳交100元補印證書。
*持身心障礙者手冊,憑手冊報名本部終身學習課程,享有該課程當期學費之最低價優惠
*報名方式:現場繳費、ATM轉帳、電話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