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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禮儀服務人員培訓班

政府補助80%~100%
地點
台北建國
日期
2011/05/16

2011/08/24
總時數
320hr
時間
一~五 08:00~17:00
原價NT
目前最惠價
政府補助80%~100%
師資說明

本部特聘專業且具實務經驗師資授課

課程介紹
為彌補業界未來喪禮服務人才(殯葬禮儀師)之需求,了解台灣民間殯葬禮俗、殯葬政策與法規、靈堂的佈置、遺體洗穿化、喪葬文書設計及撰寫、殯葬管理與流程…等等,本課程著重培養殯葬方面之人才
教學內容
殯葬禮儀與宗教
殯葬政策與法規
殯葬科儀與術數
臨終與後續關懷
殯葬管理與流程
遺體處理
殯葬設施與服務
就業前準備及求職技巧
人際關係
職場倫理
就業研習課程
總復習與測驗
優惠辦法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或自願失業勞工(政府全額補助)

(二)特定對象之失業者(政府全額補助)
1、獨立負擔家計失業者(含家庭暴力已提離婚之訴)
2、中高齡失業者(年滿45歲至65歲)
3、身心障礙失業者
4、原住民失業者
5、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6、長期失業者
7、外籍配偶與大陸地區配偶失業者
8、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
9、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10、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

(三)一般國民之失業者,得檢附「無工作切結書」參訓,如未符合上述身份之失(待)業者,應自行負擔招生簡章所列個人訓練費用之20%(5,397元),所繳交費用於開訓(參訓)後一律不予退還。
【註】參訓者在開訓後3日內,如檢具上述特定對象之身分證明文件,經本單位初審符合者,得先免繳自繳費用,由本單位函報主辦單位複審,如日後與主辦單位審核結果不同者,參訓者應再補交自行負擔招生簡章所列個人訓練費用之20%(5,397元)。
適合對象
歡迎對喪禮服務人員(殯葬禮儀師)有興趣之失業民眾報名參加
其他備註
一、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與時間:自即日起每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10時00分至下午05時00分受理報名,至100年6月15日下午05時00分止。
(二)報名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471號
(三)報名方式: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請攜帶委託書及報名文件)、職訓e網(網址:http://www.etraining.gov.tw/)報名後,仍需至現場報名及繳交報名文件。
(四)報名繳交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開課前一個月內申請之勞保明細表(影本)、1吋相片2張,男性附退伍令(影本,40歲以上則免),具「非自願離職身分」者必須繳交「職訓推介單」,具「長期失業身分」者必須繳交「求職登記證明文件」,基本資料不齊或欠缺者,不予接受報名。
【註1】報名民眾請攜帶「學歷證件、身分證、勞保明細表」(正本)由本單位現場查驗。
【註2】具特定對象身分之報名民眾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供查核,未提供者之「參訓歷史、參訓身分、失業期間」三項基本資料以最低分列計。
【註3】未錄訓之報名民眾所繳交之文件資料,請於錄取名單公告3日後至一個月內於上班時間親臨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471號1樓辦理取件手續,逾期銷毀,恕不保留。

二、甄試方式說明:
(一)100年6月16日上午9時30分起於甄試地點1樓公告筆試教室,上午10時00分舉行第一試筆試(50%),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預定錄取45人參加第二試口試(筆試合格名單預定當日下午1時30分公佈張貼於1樓公告教室公佈筆試合格名單及口試教室)。
1、甄試當日請報名民眾攜帶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及甄試通知單提前30分鐘親自辦理報到(簽名),未出具身分證明文件不得參加第一試(筆試)甄試。
2、逾筆試測驗時間達15分鐘者,不得參加第一試(筆試)甄試。
3、筆試試題範圍詳參看「甄試通知單」所列項目與內容。
(二)100年6月16日下午1時30分起於甄試地點1樓公告口試教室,下午2時00分舉行第二試。(口試25%,包括儀態儀容、表達能力、參訓態度與目的、就業意願與規劃等)。
(三)報名民眾「參訓歷史、參訓身分、最近一次失業期間」三項基本資料分數(25%),由本單位分別依「TIMS系統參訓歷史資料、報名者繳交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詳實查核後列計分數。

三、錄訓方式說明:
(一)甄試總成績(含:筆試、基本資料審查、口試等三項)達錄訓標準60分者為合格,依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後,正取30名、備取5名,錄取名單於100年6月17日下午14時00在本單位網站(http://jhounghe.sce.pccu.edu.tw/)公告,錄訓者以電話親自通知。
(二)甄試成績不公告,對於甄試成績有異議者,得於錄取名單公告3日內以電話或書面方式申請成績複查,逾期不予受理,且複查以一次為限。申請成績複查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或複印答案卷及口試表、或提供各項甄試細項分數,複查內容僅重新核算成績加總是否有誤。
(三)開訓報到當日,未報到者需主動以電話通知,如正取名單內學員未依規定報到者,視同放棄錄訓資格,則依規定由備取名單依序遞補。
(四)開訓後如尚有訓練崗位出缺時,將於開訓後3日內依備取序號依順序遞補學員。
(五)免繳訓練費用者,繳交相關證明文件;需繳納自行負擔學費者,未按時繳納者視同未報到。報到當日需填寫參訓學員契約書、聲明書等。


四、注意事項:
(一)受訓期間依規定強制加入訓字號勞工保險(不含全民健保)。
(二)符合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者,於開訓後5日內繳交所需證明文件,經本單位收集完整後函報主辦單位審查,經審核通過之學員,依規定按月核撥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倘若中途離訓或退訓者,即停止發放。
(三)受訓期間膳宿自理,受訓期滿全期訓練成績合格者,由本單位發給結訓證書。請事假、病假及曠課時數累積達全期訓練總時數十分之一(含)或曠課累積達全
期訓練總時數二十分之一(含)以上者,應勒令退訓且不發給結訓證書。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額滿停招課程如欲申請候補資格,請於諮詢功能中留下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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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結業標準者(缺課未超過課程總時數1/5),本研習核發文大推廣部研習結業證書。部分課程不適用。(例如:6小時以下課程或講座)
*未領證書協助保管期限從結業日起算,最多保留兩年的時間,如期限過後想要補領取,請自行至建國本部一樓櫃台繳交100元補印證書。
*持身心障礙者手冊,憑手冊報名本部終身學習課程,享有該課程當期學費之最低價優惠
*報名方式:現場繳費、ATM轉帳、電話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