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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法

地點
台中
日期
1991/09/09

0001/01/01
總時數
36hr
時間
六、日 09:00~18:00
原價 5,000 元
目前最惠價
NT$ 5,000
師資說明

鄭冠宇

鄭冠宇(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課程介紹
律師考試學分:依考選部規定,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亦能修習相關法律學分,獲得相關法律之專業知識,並參加「律師考試」。民間公證人考試學分:公證法修正案立法三讀通過,確立民間、法院公證人並存雙軌制,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亦能修習相關法律學分,獲得相關法律之專業知識,並參加「民間公證人考試」。
教學內容
強制執行法(二學分)
優惠辦法
文化校友及本部舊生免收報名費300元
適合對象
對餐飲創業有興趣者
其他備註
1.強制執行法上課日期:9/26、10/4、10/10、10/11。
2.報名時請繳交畢業證書影本。
3.書籍費由學員自費。
4.每學分須修業時間為18小時。
5.學分證明書領取辦法:單一課程缺課未超過五分之一且期末考成績及格者,於整個課程結束後方可取得學分證明書。
6.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因故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七成。自實際上課日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分費之半數。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7.報名方式:
(1)現場繳費:現場報名刷卡,僅接受VISA或MASTER信用卡。
(2)開立即期支票或郵政匯票:支票、匯票抬頭請寫「中國文化大學」,連同報名表寄至台中分部。請您寄出後來電確認您的資料,以免影響您的權益受損。
(3)ATM轉帳:世華銀行代號013,轉入帳號:58588+身份證字號(英文字母代號A=01、B=02...依此類推)。請於轉帳、傳真報名表後來電確認您的資料,以免影響您的權益受損。
8.若課程未達開班人數,本部將主動通知退費或辦理延期(請您至台中教育中心辦理)。
9.上課地點:本校台中教育中心(台中市西屯區中港路二段128之2號3樓),諮詢專線:04-2708-7982
10.本部保留異動師資/上課日期之權利。


※以上師資與課程內容時間等,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保留變更之權利。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額滿停招課程如欲申請候補資格,請於諮詢功能中留下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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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備註
*合乎結業標準者(缺課未超過課程總時數1/5),本研習核發文大推廣部研習結業證書。部分課程不適用。(例如:6小時以下課程或講座)
*未領證書協助保管期限從結業日起算,最多保留兩年的時間,如期限過後想要補領取,請自行至建國本部一樓櫃台繳交100元補印證書。
*持身心障礙者手冊,憑手冊報名本部終身學習課程,享有該課程當期學費之最低價優惠
*報名方式:現場繳費、ATM轉帳、電話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