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介紹
為協助現職公務人員取得第二職系專長,依據「現職公務 人員調任辦法」第6條第4款規定,規劃「文化行政20 學分班」研習,培訓現職公務人員取得文化行政職系所需職能,作為轉換文化行政職系之專長或對文化行政有興趣之人士所辦理之專班,以充實文化理論基礎,加強相關文化業務推動。
教學內容
1.文化人類學-三學分。
2.世界文化史-三學分。
3.本國文學概論-三學分。
4.藝術概論-三學分。
5.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四學分。
6.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優惠辦法
1.即日起報名文化行政職系20學分班全修者可享學費8折優惠。
2.本班開放學科選修,意者可以來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