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請攜帶:化妝水、乳液、卸妝油、眼影組、口紅組、飾底乳、粉膏(淺、深)、蜜粉、眉筆、眼線液、假睫毛、睫毛夾、眼影棒、蜜粉撲、海綿、化妝髮帶、棉花棒、化妝棉、面紙、安全刀片等彩妝用品及工具刷組化粧用具。
諮詢專線:04-27087982
上課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台中港路二段128-2號3樓
1.待役之未就業青年恕無法參與本計畫。
2.青年的資格已獲就服站認定,如欲參加第二門(或以上)之課程,請再次檢附訓練學習計畫【附件二】,經就業服務站同意後即可參加其他課程。(需親自洽就服站辦理)
3.若本校因故無法順利開課,所繳費用全額退還,請參訓學員盡速向就服站申請其他課程,以維護自身權益。
4.於課程進行中,政府部門將派員不定期實施查核,並記錄備查,敬請學員配合。
5.學員於課程結業後需取得結業證書始可申請補助款,請學員重視本身課堂出席狀況。
6.請學員妥善保管繳費收據正本,以利結業後申請補助款。
7.學員於受訓期間因找到工作而欲就業:
◆如上班與上課時間不衝突,依舊可繼續上課,並依本校推廣教育部結業證書頒發辦法,確保本身可以取得結業證書。
◆如上班與上課時間發生衝突,造成缺席時數過多而導致無法取得結業證書,將無法於課程結業後申請補助款,請學員事前慎思。
8.學員之退費辦法均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部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辦理。
◆本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學員完成報名後因故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辦理退費(報名費不退)。
a.學員自繳費後至開課日前申請退費,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
b.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
c.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因本計畫需專人專班專款專用,參訓學員無法辦理課程延期、轉讓與轉班,敬請留意。
9.參與本計畫後參訓者因各種因素而欲中途辦理退費者,將無法取得結業證書辦理補助款核發;且,依推廣教育退費辦法,如發生學費無法退還全額,亦由參訓學員自行承擔。
10.詳情請瀏覽中彰投區就業服務站青年就業讚計畫專區:http://tcesa.evt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1093
【為鼓勵學員跨界學習,除免費講座、說明會、委訓課程外,課程包含本校專兼任師資錄製之加值課數位課程。】
【歡迎利用
意見信箱,留下您的聯絡資訊與需求,我們將於上班時間儘速回覆。】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額滿停招課程如欲申請候補資格,請於諮詢功能中留下聯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