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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設計裝飾美學與佈置基礎班

-符合資格且完成結業者,上課免費
地點
台中
日期
2012/03/16

2012/05/31
總時數
36hr
時間
六 13:00~18:00
原價 6,300 元
目前最惠價
NT$ 6,300
師資說明

林信寧

林信寧 老師
鼎亞室內設計有限公司設計主任
台中市室內設計公會資訊委員會主委
環亞大飯店工程設計師
專長:室內設計、照明設計、燈光設計、建築設計、電腦輔助繪圖、商業美術、系統家具
課程介紹
裝飾風格是室內裝飾設計的靈魂,不同的風格中能夠創造出各種室內環境氣氛,使人領略到不同設計風格的整體美感,具有很強的文化表達性和鮮明的特色。針對色彩搭配運用、傢俱之風格認識、點景之運用、飾品之搭配等主題做深入探討。
教學內容
1、裝飾佈置─項目概述。
2、室內佈置點景應用。
3、傢俱風格類型。
4、飾品、壁畫搭配。
5、傢飾布及窗簾樣式。
6、尺寸、比例概念。
7、設計草圖、施工圖。
8、色彩配色觀念。
9、認識裝飾材料。
10、建材搭配應用。
11、燈光設計概念。
12、門窗、玻璃設計。
13、裝飾佈置─實例練習。
適合對象
本計畫所稱之未就業青年,指年滿十八歲至二十九歲之本國籍青年,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初次尋職者。
2.曾參加勞工保險十四日(含)以上,且於執行單位認定時,未參加勞工保險,並已連續失業達六個月以上者。
前項第一款所稱初次尋職者,指未就學而具就業意願,且於資格認定前未曾參加勞工保險者。但參加勞工保險未滿十四日,或就學期間參加勞工保險投保部分工時者,不在此限。
其他備註
上課地址:台中市中港路二段128之2號3樓

1.青年就業讚計畫課程清單請於網站查詢:文大推廣部台中教育中心_政府委訓
2.亦可瀏覽本計畫專區:http://file.ejob.gov.tw/2011/young/young.html

【附註說明】
1.有關參訓學員資格認定之判別,雖本校可提供相關諮詢或洽詢,但最終均依就服站認定為主。
2.若本校因故無法順利開課,所繳費用全額退還,請參訓學員盡速向就服站申請其他課程,以維護自身權益。
3.課程進行中,就服站將派員不定期實施查核,並記錄備查,敬請學員配合。
4.學員於課程結業後需取得結業證書始可申請補助款,請學員重視本身課堂出席狀況。
5.請學員妥善保管繳費收據正本,以利結業後申請補助款。
6.已取得資格認定者,若現於就業中,無法開立上課同意聯。

※重要事項宣達,請學員務必知悉:
1.因本計畫需專人專班專款專用,參訓學員無法辦理課程延期、轉讓與轉班,敬請留意。
2.本計畫之學費退費辦法乃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部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辦理。參與本計畫後,參訓者因各種因素而欲中途辦理退費者,將無法取得結業證書申領補助款;且,依推廣教育部退費辦法,如發生學費無法退還全額,亦由參訓學員自行承擔。
3.本班之結訓證書頒發辦法係本校推廣部結業證書頒發辦法實施,缺課時數未超過全期之五分之一者,可獲頒結業證書。
4.另依本計畫「青年就業讚計畫」之實施辦法,缺課及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全期時數之十分之一,始可申領本計畫補助款。
5.結訓時需取得「結訓證書」,且符合「缺課及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全期時數之十分之一」之出席規定者,才可進行後續申領補助款。
6.學員於受訓期間因找到工作而欲就業者,如上班與上課時間不衝突,可繼續上課,並依本計畫完成合格之出席規定者,可進行後續核銷;若上班與上課時間發生衝突,造成缺席時數過多而導致無法符合本計畫之出席規定者,將無法於課程結業後申請補助款,請學員事前慎思。
7.未就業青年完成資格認定之日起六個月內,未參加訓練學習或未就業,且非服兵役期間者,廢止其資格認定。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額滿停招課程如欲申請候補資格,請於諮詢功能中留下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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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備註
*合乎結業標準者(缺課未超過課程總時數1/5),本研習核發文大推廣部研習結業證書。部分課程不適用。(例如:6小時以下課程或講座)
*未領證書協助保管期限從結業日起算,最多保留兩年的時間,如期限過後想要補領取,請自行至建國本部一樓櫃台繳交100元補印證書。
*持身心障礙者手冊,憑手冊報名本部終身學習課程,享有該課程當期學費之最低價優惠
*報名方式:現場繳費、ATM轉帳、電話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