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uDollar 發行管理辦法

  1. 主旨
  2. 因應中國文化大學校內小額付費之管理需求,特定此uDollar管理辦法。

  3. uDollar小額付費機制:
  4. uDollar為中國文化大學,提供良好學習環境,提升校園服務品質管理而導入的校園小額付費機制,通常稱為電子代幣。藉由此校園服務管理與計價機制的導入,校方可以確保所服務的成員能享受高水準的服務品質與使用管理,並透過校內相關應用整合,進而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5. uDollar 定義與使用規範
    1. uDollar,指以電子、磁力或光學形式儲存點數價值,專用於中國文化大學校內之小額付款用途使用。
    2. uDollar將委託華岡興業基金會發行,必須提撥存足額準備,以專戶專款管理,進行履約保證。
    3. uDollar 採帳號管理(記名、不記名),可以重複加值,並儲存於離線媒體上(電子錢包, uPurse),作離線消費使用。其點數得重覆透過校方撥付、及加值方式,以增加uDollar帳戶所儲存之點數價值。
    4. uDollar 不得跨帳戶轉移使用。
    5. 在可確定uDollar之點數餘額下,得要求發行單位以等值貨幣扣除校方賦予與必要手續費後,贖回其帳戶內uDollar之餘額。
    6. 離線交易之uPurse (電子錢包),視同錢包,遺失則不予回補金額。
    7. 如uPass卡片因消磁、刮傷、故障或其他原因致使uPurse錢包無法使用,持卡者需繳回上述無法使用之uPass卡片並同時出示補換發uPass卡片之繳費收據,以辦理uPurse餘額補發。
  6. uDollar之發行
  7. 目前預計發行方式分為三種:校方賦予、加值密碼函、uPASS儲值卡等三種方式:

    1. 校方賦予:
      校方依校內服務需求,每學期固定提撥給予學生、教師固定金額的點數,供學生、教師進行校內資訊服務管理使用。校方依將應撥付金額直接撥付uDollar管理帳戶使用。並可依行政管理需求,如教學問卷填答獎勵等,校方以uDollar方式給予,其辦法另訂之。
    2. 加值密碼函:
      學員師生臨櫃購買加值密碼函,再至加值機台,將點數轉入個人帳戶中,加值密碼函之收入轉入uDollar管理帳戶專用。
    3. uPASS儲值卡:
      預儲點數,專供沒有帳號的人士,其臨時性在中國文化大學校園環境的需求使用,採不記名方式發行。
  8. uDollar 之消費使用
  9. 校園使用者於校園內uDollar標示標誌的商家或者自助服務據點,即可使用uDollar 或uPurse扣點消費。
  10. uDollar 之發行管理機構
  11. uDollar相關系統及清算平台,由推廣教育部校園科技研發中心負責系統開發,委託華岡興業基金會發行,推廣教育部科技行政中心負責協助校內設備需求管理,推廣教育部財務中心負責財務稽核與帳務管理。

  12. uDollar管理委員會
  13. 因應uDollar相關事務的管理需求,成立uDollar管理委員會,負責uDollar相關事務的研議與規劃。此管理委員會的成員由推廣教育部財務稽核室、財務中心、策略長、品質長、產學研發長、營運長、校園科技研發中心、科技行政中心、資訊長辦公室,廠商代表、學生代表所組成。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為推廣教育部執行長召集會議,負責擬定、規畫與修訂uDollar 發行管理辦法與uDollar 校園電子代幣使用條款,擬定後呈報校方議定後施行。

  14. 使用期限:
    1. uDollar 使用期限至民國115年7月31日。
    2. 因應環境的變化,校方有權停止發行uDollar,使用者未使用的uDollar餘額,將扣除校方賦予及必要手續費後,發還使用者。
    3. 配合整體金融環境的發展,校方有權轉換uDollar的發行方式,在不影響使用者權益下,轉換未使用的uDollar餘額,接軌國內更方便、更公開的電子錢小額付費機制。
  15. 使用限制:
    1. uDollar限帳戶本人與該不記名卡持卡者使用,不得要求跨帳戶轉讓或轉移。
    2. 初次使用uDollar 需同意上述條款規定事宜後方能啟用,已使用uDollar視同已經同意uDollar 管理辦法與使用條款。
    3. 教職員生有權不使用uDollar與不同意uDollar使用規範。但校方也將不賦予其uDollar的點數,直到其同意與願意使用uDollar。在同意之前,校方不追溯補發不同意期間的校方賦予點數。
    4. 三年以上未使用uDollar者,校方有權暫停其使用權限,直到使用者向校方申請復權,方可恢復使用。
    5. 校方賦予部分不予贖回。
  16. 資料稽核管理
  17. uDollar可採線上即時交易與離線批次交易,應保存交易帳款明細資料,依法至少保存五年,供帳務查核與勾稽使用。前項明細資料應充分揭露交易日期、帳號、交易型式、交易項目、交易金額、交易設備代號等項目。

  18. 以上辦法,經權責主管議定後,自發布日起施行。

uDollar 校園電子代幣使用條款

  1. uDollar 為中國文化大學內部流通委託華岡興業基金會營運、發行之虛擬電子代幣,於校園內uDollar標示標誌的商家或者自助服務據點,即可使用uDollar 扣款。
  2. uDollar 帳戶最高儲存限制為2,000點,當uDollar 點數帳戶高於此上限,即不能再加值。但校方賦予金額時,不受此一限制。
  3. uDollar可圈存於uPASS卡或其他離線儲存載體中,成為uPurse(電子錢包)。提供為離線消費使用。uPurse的圈存上限為2000點。使用者可隨時於校方提供的專屬設備上圈存,將uDollar轉換成uPurse來使用離線設備。uPurse等同錢包,遺失將不補發其點數。uDollar圈存到uPurse的轉換不須手續費。
  4. uDollar 使用期限至民國115年7月31日。
  5. uDollar等同現金,使用者在可確定uDollar之點數價值餘額下,在服務時間得要求發行單位以等值貨幣扣除校方賦予與手續費後,贖回其帳戶內uDollar之餘額。
  6. uDollar的贖回手續費為200元。
  7. uDollar採加值時開立發票,因此uDollar消費時,不再開立收據或發票。
  8. 當uDollar 點數餘額不足時,得自行購買加值點數。
  9. uDollar限帳戶本人與該uPASS卡持卡者使用,不得要求跨帳戶轉讓或轉移。
  10. 因應環境變化,校方有權停止發行uDollar,使用者未使用的uDollar餘額,將扣除校方賦予與必要手續費,發還使用者。配合整體金融環境的發展,校方有權轉換uDollar的發行方式,在不影響使用者權益下,轉換未使用的uDollar餘額,接軌國內更方便、更公開的電子錢小額付費機制。
  11. 三年以上未使用uDollar者,校方有權暫停其使用權限,直到使用者向校方申請復權,方可恢復使用。
    初次使用uDollar 需同意上述條款規定事宜後方能啟用,已使用uDollar視同已同意uDollar 管理辦法與使用條款。
  12. uDollar同意條款註記只需同意一次。
    使用者在結清uDollar/uPurse後,有權隨時終止同意uDollar使用條款。
  13. 如uPass卡片因消磁、刮傷、故障或其他原因致使uPurse錢包無法使用,持卡者需繳回上述無法使用之uPass卡片並同時出示補換發uPass卡片之繳費收據,以辦理uPurse餘額補發。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uDollar 發放管理辦法

  1. 主旨
  2. 為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獎勵學習,讓學員生能夠充分使用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整合的學習設施環境,特定此uDollar發放管理辦法。

  3. 發放辦法
    1. 推廣教育部進修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在職進修班、二年制在職進修專班、碩士在職專班、學程學位學分班之在學學生,每學期完成註冊及繳費手續後,學校提供固定額度的uDollar 作為輔助學習使用。
      1. 推廣進修學士班、二年制在職進修專班每學期200點;碩士在職專班每學期400點、學程學位學分班200點、當學期有授課之教師200點。
      2. 校方每學期賦予之uDollar加值,學員生必須於虛擬校園系統上同意uDollar的使用規範後,並且於每學期繳費後,方會自動加值。
      3. 學員生未同意使用條款前,即使已經註冊繳費仍不會進行加值,須等完成同意條款註記後,校方才會發放當學期的額度,同時不會往前追補。
      4. 未如期註冊繳費者,校方將不發放當學期的uDollar。
      5. 休退學,校方得視繳費情況,扣回校方所賦予的點數。
    2. 推廣教育部進修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在職進修班、二年制在職進修專班、碩士在職專班、學程學位學分班已同意uDollar使用規範之在學學生,填答課程教學問卷協助校方教學品質管理,學校提供固定額度的uDollar 作為獎勵學習使用。點數之發放標準由推廣部部務會議-教務行政會議決定。
  4. 以上發放辦法,校方有權視情況變更。本要點經本校uDollar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