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介紹
採購法實施之後,機關辦理採購,自編列預算及提出需求書,至招標文件公告,歷經開標、審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及結算過程常有疑義,與廠商之間亦常產生爭議。有鑑於此,本課程針對採購各階段作業流程及工程採購常見爭議處理,提供系列性完整論述與解析。
教學內容
採購法實施之後,機關辦理採購,自編列預算及提出需求書,至招標文件公告,歷經開標、審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及結算過程常有疑義,與廠商之間亦常產生爭議。有鑑於此,本課程針對採購各階段作業流程及工程採購常見爭議處理,提供系列性完整論述與解析。
本課程共列17單元,除引用採購法相關文件外,針對大家最疑惑難解的GPL26(材料技術規格)、GPL37(投標廠商資格)如何訂定,才不會不當限制競爭?以及工程流標、廢標後,重新發包要注意哪些,才不會違反採購法?至於採購法內提醒我們哪些要公開,才不會被質疑黑箱作業?哪些要保密,才不會因洩密罪而被約談?其時間點何在?亦多所著墨,當然亦有採購各階段作業實施上之推論與解析,其對大家於繁忙的業務上,能做為機關與廠商間彼此遵循的依據,進而提升採購效率,避免觸法或延宕時效。
(一) 前言
(二) 勞務、工程、財物採購定義及適用範圍?
(三)採購招標方式及決標原則如何採用?
(四)採購開標、審標、決標注意事項及其SOP?
(五)採購作業小組如何擬具初審意見?
(六)廠商資格訂定常見缺失(以6000萬元統包及建築、水電工程為例)?
(七)採購過程之公開與保密時機點如何遵守?
(八)材料技術規格及同等品應如何訂定才不會綁標及附約爭議?
(九)合約變更設計作業應注意事項?
(十)工程採購設計、發包、施工、履約及驗收應注意事項與常見缺失案例解析?
(十一)工程採購流標、廢標後採行措施及其注意事項?
(十二)何種履約情形致需中止或解除契約及其因應之道(含追押標金及停權之因應)?
(十三)採購案有殘餘價值如何處理?
(十四)工程開工前應注意事項?
(十五)廠商倒閉、拒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契約之處理?
(十六)結算作業如何辦理?
(十七)底價訂定呈核及分析資料?
(十八)政府採購全生命週期概論
(十九)公有建築物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無委託PCM)